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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印发《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 日期: 2018-11-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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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8]92号)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经市政府同意,结合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从阳泉市情出发,立足老年人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确保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二)基本原则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党委政府在统筹规划、督促检查、示范引领等方面的作用。坚持社会参与、全民行动,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关心参与老年人照顾服务

突出重点,适度普惠。从老年群体的实际出发,兼顾不同年龄特点,优先考虑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逐步发展面向全体老年人的普惠服务项目。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稳妥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稳步提升。

政策衔接,强化服务。推动各项涉老政策有效衔接,统筹各类服务资源,形成保障合力,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获得感。

城乡统筹,和谐共融。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配置力度,提高农村老年人照顾服务水平,营造尊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促进代际共融和社会和谐。

二、重点任务

1.在已建立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要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并逐步提高保障和救助水平。鼓励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面向困难老年人开展公益慈善帮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排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切实落实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一次性奖励金、特别扶助金以及奖励扶助金政策。逐步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障力度。要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6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工作,落实每人每月80元奖励金;要做好城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落实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650元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550元特别扶助金。(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3.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完善12349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居家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独居、半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护理保健、紧急救援等专业化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组织,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建立养老服务业负面清单制度,清理阻碍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不合理规定。确保到2020年,全市新建公办养老机构5家,新增床位1000张。逐步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新增民办养老机构15家,新增床位1200张,养老床位数达到1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达到35张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4.老年人随赡养人异地居住的,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主动为年老体弱、身体伤残(病)等原因造成卧床不起、行动不便且确有办户办证需求的特殊困难老人,实行户口、身份证预约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等)

5.推进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严格执行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适当配备老年人出行辅助器具。加强社区、家庭的适老化设施改造,配套无障碍服务设施及方便老年人使用的坐便、扶手等设施,为老年人生活提供便利。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等涉老重点场所和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老龄办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6.深化敬老月活动。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带头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高龄、困难老年人活动,关心老年人生活,解决老年人实际困难,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惠、便利和维权服务。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要经常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各级老龄委要将敬老爱老助老纳入“敬老文明号”等创建内容,为老年人提供优惠、便利的服务。(责任单位: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各县、区党委和政府)

7.全面落实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酬劳筹资义务。对于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可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8.贫困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的,依法依规给予其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公证机构要在办证场所为老年人办理公证开辟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公证家事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建立公证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的长效联系机制,定期为老年人提供公证咨询及公证服务;鼓励公证机构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并逐步降低老年人免收遗嘱公证费年龄门槛。(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等)

9.建立涉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加强基层老年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事项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放宽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和受案范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等)

10.65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优待。对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的公交企业予以相应的财政补贴。公路、铁路等公共交通工具均应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11.公共交通场所、站点和公共交通工具应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明示优待服务内容,设立等候休息区,确保老年人优先购买车机票,优先上下交通工具。公共交通工具坐席要设立10%以上的“老幼病残孕”专座,对出行老年人给予照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1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为老年人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提供优先服务。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展义诊活动。到2020年,全市80%以上的三级综合医院、50%以上的二级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等)

13.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施,推进医疗资源向社区、家庭流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采取定点服务、签约服务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切实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和健康状况评估,进行健康指导和中医体质辨识,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和中医药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等)

14.对已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医疗救助政策给予全额资助;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等)

15.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拓展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功能,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老年人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医疗养老联合体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具有医疗和养老服务功能的医养结合体,确保其享受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为社区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诊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老龄办等)

16.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单位、个人多方筹资的模式,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长期照顾护理保险制度,着力破解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料护理难题,有效缓解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支付压力。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针对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险、人身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业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17.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老年人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等)

18.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及社会组织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开设一定学时的老年护理和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等)

19.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对于父母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子女进行照料陪护,并给予每年不超过15天的照料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20.鼓励具有相关学科的职业院校利用学校教育资源优势,开发适合老年人学习的课程资源,开办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机构,增设养老服务学科专业,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课程资源服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教育。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老年开放教育网络。要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进举办主体、资金筹措渠道多元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

21.老年教育资源向老年人公平有序开放,减免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费用。积极将老年教育资源向基层社区辐射。到2020年,实现县级老年大学全覆盖,半数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大力发展老年远程教育,在基层社区,农村普遍建立老年收视点、学习点,扩大老年人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推动基层社区、农村老年教育,整合农村教育文化资源,促进城乡老年教育均衡发展,满足各类老年群体受教育权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局等)

22.支持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精神慰藉、互帮互助等活动,鼓励和支持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因地制宜配备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器材。推动公园、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站、中心)、展览馆、纪念馆、公共体育设施、爱国主义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引导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开设老年阅览区域,提供大字阅读设备、触屏读报系统等。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类媒体作用,鼓励有关部门与媒体联合开设贴近老年人生活的节目、栏目,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广播电视台、市体育局、阳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文物局)、市老龄办、园林局等)

2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老年人办理业务提供方便,向有特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特需服务或上门服务。对于老年人办理转账、汇款或者购买金融产品的,应给予充分风险提示。销售金融产品要充分考虑老年人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确保将合适的金融产品提供给老年人。(责任单位:阳泉银监分局等)

24.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老年消费环境。依法及时打击、查处针对老年人的传销、诈骗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老年人积极开展防骗、维权等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处理侵害老年人消费权益的控告、投诉和举报。(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金融办等)

25.严格落实50%以上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要求,体育彩票公益金每年也应当安排适当资金用于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等)

26.加大对老年协会的扶持力度,着力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功能实用的老年协会活动场所。切实做好老年协会的登记管理工作,积极推动老年协会参与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推进老年协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公益创投项目,促进老年人通过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等)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深刻领会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加强老龄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各牵头单位要承担责任、主动协调,积极做好组织推动工作;相关责任部门要全力配合,确保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落地落实。要从实际出发,做好老年人照顾工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政策法规的衔接,抓紧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具体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推动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深入开展。

()多措并举,强化保障。各级政府要把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所需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高效使用,运转安全。要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和支持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项目实施。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承担。

()加强督导,夯实责任。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要及时公布项目实施规划和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督导检查,健全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深化综合督查、信息联动和应用。把项目实施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深化阶段性评估和年度考核。强化问责机制,对落实政策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政策阐释解读,积极回应老年人诉求和社会关切。要创新宣传形式,积极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等活动,广泛宣传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对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表扬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帮助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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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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